广东省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更好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,制定2025-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。
1、2024、2025、2026 年首次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,2023、2024、2025 年首次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 10%以上的企业,2023、2024、2025 年首次升规后次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;2、工信部 2024-2026 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;3、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不含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