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惠企政策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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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其它
基本信息
发文单位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地区 市本级
咨询电话 发文时间 2025-12-16
政策类型 产业扶持 最高补贴金额
政策解读

通过构建“创新型中小企业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—专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业”三个层次的梯度培育体系,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创新型发展道路。政策明确了各层级企业的评价与认定标准、动态管理机制及培育扶持措施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指导、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,实行企业自愿参与、分级审核、定期更新、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,并通过财税、金融、技术、服务等多元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成长,以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、市场占有率高、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,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。

适用条件
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,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申报流程
1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,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,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,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;2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,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,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,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;3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,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,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公示认定为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
政策原文
附件1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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