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惠企政策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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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梅州市实施“青梅计划”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》【梅市明电〔2022〕100号】
其它
基本信息
发文单位 梅州市政府办公室 所属地区 市本级
咨询电话 0753-2250302 发文时间 2025-12-01
政策类型 要素保障 最高补贴金额
政策解读

企业引进博士、高级职称人才给予生活补贴5500元/月,引进硕士研究生、高级技师给予3500元/月,引进技师或放宽学历、职称、职业资格限制的特殊人才给予2500元/月。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,博士、高级职称人才补贴20万元,硕士研究生、高级技师补贴15万元,技师或放宽学历、职称、职业资格限制的特殊人才补贴10万元。

适用条件
《梅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(试行)》内企业自主新引进35周岁(含)以下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、高级职称人才、高级技师、技师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、购房补贴,生活补贴期限为5年。博士、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。
申报流程
企业人才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,应聘者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。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尽快(一般三个月内)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。人才来梅工作满一年后,于每年3月20日至3月底、9月20日至9月底分别为上下半年集中申报各类补贴,采取个人申报、所在单位及相关单位审核、市委组织部复审、财政部门拨付的程序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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